台南市文元國小中輟生復學安置暨輔導實施計畫

壹、依據: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國民教育法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強迫入學條例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

貳、目的:

一、增進中輟復學學生良好的學校生活適應。

二、減輕學童因陌生無依而產生的焦慮和緊張。

三、協助認識本校師生及重要活動。

四、貫徹「零拒絕」,實現國民教育理想

參、實施原則與分工:

一、     復學生的安置為兼顧適性學習暨行為輔導,必要時得邀集處室、教師等相關人員召開安置暨輔導會議,就學生的狀況妥予安置,其召集人由校長兼任之。

二、     任務分工:

(一)教務處

1.協助中輟生辦理完成復學手續。

2.適當安置班級。

3.辦理成績之考核事宜。

4.推動多元化、彈性化教育課程與活動。

(二)輔導室

1.配合導師、家長,進行復學後各項心理輔導工作。

2.輔導中輟生參加小團體輔導。

3.落實中輟生「認輔制度」

4.評估學生性向、興趣,輔導加入校內各項團隊訓練活動。

5.進行生涯規劃,擬定學生的未來方向、目標,鼓勵穩定學習,達成目標。

(三)學務處

1.協助中輟生及早適應學校之各項生活常規。

2.隨時注意並登錄各項出缺勤等動態。

3.協助處理中輟生各項偶發事件。

4.協助中輟學生加入校內團隊訓練或提供修習其他才藝課程。

(四)導師與科任教師

1.盡快了解學生各項基本資料,與家長聯繫。

2.掌握學生出缺席,告知學校相關人員。

3.協助學生融入班上人際關係與生活作息。

 

   肆、本計畫所需之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
伍、執行本計畫暨協助安置輔導有功人員酌予簽敍獎勵。

陸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
 

 

 

 

承辦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輔導主任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長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