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辦理時間:100年8月15至19日,共計五天。
二、地點:臺南市教師研習中心(臺南市新營區公誠街5號)
三、參加人員:
(一)本市國中小現職教師(含職工)、幼稚園教師。(具客家語聽、說能力,且通過初階研習者)
(二)本市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、學區家長(含通過客委會初階認證者)由學校推薦報名參加。
(三)預估人數40人(現任教師25名,15名額開放民眾報名)。
四、報名:
現職教師依公告時間一律上教網學習護照報名系統完成報名手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