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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告: 公告修正「客家語拼音方案」

標題

公告修正「客家語拼音方案」 

本文

說明:

    一、依據教育部101年9月12日臺語字第1010161610號函辦理。

    二、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101年8月17日第26次全體委員會決議,通過修正旨揭「客家語拼音方案」。

    三、因高屏地區四縣腔客家語的語音、詞彙及文法發展與北部四縣腔存在南北差異,為利教育部語文教育之推行,四縣腔有必要作分腔處理,爰修正並公布旨揭拼音方案。

    四、檢附「客家語拼音方案」,相關資料另公布於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(http://www.edu.tw/mandr/bulletin.aspx?bulletin_sn=9568)。

截止日期

 
附件
客家語拼音方案.pdf    
由 ACADEMIC2\tnkch  在 2012/10/24 上午 11:35  所建立
上次修改日期 2012/10/24 上午 11:35 ,修改者 ACADEMIC2\tnkch